1月28日,孙运锋厅长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用水统计和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明确下步工作要求。
会议听取了水资源处关于全省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情况、全省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和技术单位关于2021年度用水统计和超采区划定初步成果情况说明,对两项初步成果进行了审议、研究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孙运锋强调,用水统计调查及2021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基础工作,一要依法开展用水统计工作,利用法治思维不断提高取用水管理和用水统计水平;二要坚持实事求是,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确保成果的合理性,避免迟报、瞒报、漏报等情况发生;三要对照已有相关数据多方校核,对汇总数据进行科学合理的矫正纠偏;四要不断完善用水统计工作,应纳入用水统计名录库的应入尽入,准确反映我省实际用水情况;五要加强调研与规范,对容易出现误差的生态用水、中水、疏干排水、地热供暖用水等,要进一步理清不同水源的概念和统计要求;六要加强水资源监控监测体系建设,提高计量设施的普及率。
孙运锋指出,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地下水治理与保护工作,扎实做好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对于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地下水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一要注重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方案与省政府已公布的岩溶水禁限采区范围及有关专项规划衔接;二要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力度,尤其是要把难以补给更新的深层承压水作为超采区治理的重点,把禁限采区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三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力推进农村供水“四化”试点。在“四化”试点工作中,要优先安排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四要结合新一轮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加密地下水监测站点,特别是要加密深层承压水超采区监测站点。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实现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国栋,厅规计处、农水处、省节水办、省水文局、省水科院有关负责同志及省水利设计公司、省地矿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