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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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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省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领取证书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4人为不符合报考条件(附件)。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资格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2月14日至2月28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内持补充材料到河南省水利厅803室进行复核,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四)核查地点:河南省水利厅(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1号)电话:0371-65571134。

  (五)请相关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确无法办理的,由代理人持代理人、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代为办理。


       附件:需补充核查人员名单.xlsx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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