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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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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现对全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1月15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5571134。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即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不含节假日)进行考试资格核查,省水利厅将电话通知部分成绩合格人员提交补充资料,请成绩合格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被抽查人员要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证件号码”命名)将补充资料发至电子邮箱494801667@qq.com。如被抽查人员在1月12日前未提交补充资料,将暂缓发放职业资格证。补充资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被抽查人员提交的补充资料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1年度一级造价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xls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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