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1240872号提案及办理结果

发布单位:办公室(审计处)

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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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经济建设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河南省委员会

次会议1240872号提案

 

案 者:民进河南省委会

通信地址:郑州市邢庄北街6号河南省民主党派大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名 者    

 

   目:关于在我省大中型灌区发展节水农业的提案

 

审查结果:立案                          

 

处理意见:建议交省水利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研究办理

 

202101

 

 

       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发展节水农业是解决水资源短缺和粮食安全的首要途径,同时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需要。据调研了解,我省目前已建成运行万亩以上灌区243处,其中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38处。灌区内灌溉面积上的粮食单产是非灌溉面积上粮食单产的1.56倍;大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为1964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29%。大型灌区在我省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农业节水的主战场。然而,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灌区在发展灌溉农业中存在不少普遍问题,已成为高质量推进节水农业,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瓶颈。

       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灌溉用水效率不高。灌区群众用“大锅水”现象普遍。抗旱极少采用微喷灌、滴灌等有效节水措施,多以大水漫灌为主,灌溉周期长,水资源浪费严重,导致灌溉水利用系数徘徊在0.45--0.55之间,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不增反减。农业用水效益偏低,单方水的粮食生产能力不足1.3kg。

       二是田间灌排设施薄弱。灌区经过20多年的持续节水改造,骨干工程防渗衬砌基本完成,渠道水利用系数有效提高,但骨干工程以下包括斗、农、毛渠等末级渠系改造,国家投资建设尚未覆盖到位、解决节水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任重道远。

       三是节水农业保障机制尚未形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不高。一方面在灌区实施的涉农涉水项目,各自独立规划、独立设计、独立建设,既造成资源浪费又导致工程节水与农艺、农技脱节,节水综合效果差。另一方面节水项目政策支持不到位,保障机制缺失。

       为此建议:

       一是树立节水新观念,让发展节水农业成为行动自觉。节水包括生物节水、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是一场革命性的社会工程,需要多部门全员参与。自上而下要进一步增强水危机感,增强节水管理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宣传节水的重要性、必要性,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节水意识;通过节水农业发展典型示范带动,增强群众发展节水农业的自觉性。

       二是倡导发展适水农业,破解用水短缺与农业稳产增质矛盾。当前因气候条件和降水时空不均问题导致大部分灌区都存在水源不足现象。建议以水定产,在灌区大力发展适水农业,引导群众逐步退出高耗水作物种植,包括适度缩减蔬菜等经济农作物的种植规模,适当增加耗水较低的饲料粮生产,实现由高产灌溉向限水稳产灌溉的转变。

       三是引导土地流转,促进集约农业实现节水化。目前灌区土地流转推进不快,大面积适用于集约农业的工程节水模式推广受到限制。原因不在土地政策措施不完善,主要是群众普遍存在土地养老观念。

       建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规模化农业生产,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提升规模化、机械化农业生产规模,以政府补贴的形式推动田间节水设施建设,解决分产到户情况下农民建设节水灌溉设施意愿和能力低的问题。采取承包经营权换社保的办法,解除灌区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向种植业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转土地,实现规模化作业,统一播种、浇水和施肥,达到“节水增产、节水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四是建设现代灌区,发挥农业节水主力军作用。设立节水农业发展专项基金,引导地方政府把发展节水农业纳入财政优先安排领域,加大财政和基本建设投入力度,启动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节水工程项目。夯实末级渠系节水工程基础。建立健全灌区涉农涉水投资项目同步推进机制,避免重复设计、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尤其要把田间节水作为节水重点,加大末级渠道防渗配套建设投资力度,夯实田间工程基础,降低水在“最后一公里”的消耗。探索建立节水农业科技推广与技术服务体系,制定规范,为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消除他们使用节水技术的顾虑,促进高效节水技术的应用。

       五、建立健全水价形成和补偿机制,发挥水价在调节用水中的杠杆作用。建议抓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机遇,精准核定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水价,建立和完善水权转换和交易制度。同时,尝试建立健全基层服务和取用水监控双网络,把水权确权到用水户,实行灌溉定额管理,配套计量设施,对定额内用水的提价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节约部分适当奖励;超定额用水不再予以补贴,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872号提案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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