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
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监督处

时间: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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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近期发生的湖北省十堰市燃气爆炸和河南能源鹤煤公司六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以及商丘柘城火灾等典型事故,对社会大局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21〕34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自查内容和督导检查工作安排的函》(办监督函〔2021〕547号)文件要求,按照厅党组安排,制定了《全省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方案》(见附件),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就切实加强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压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负责,切实担负起安全防范的政治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实际,深入研判水利领域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订防控措施,强化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能力,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保障水利生产安全。

  二、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辖区内水利工程隐患排查行动,集中整治水利工程在建项目、运行工程和防汛安全隐患。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排查整治水利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设计和建设、电气产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电气设备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违章违规行为等。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强化对所属单位和下级部门责任落实的检查,对本级管理的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下级管理的水利工程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要把安全检查与水利安全生产执法相结合,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并按规定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要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对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力的行为进行通报、曝光。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利工程建设要强化高边坡、深基坑、高空作业、隧洞施工、爆破、施工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施工和违规操作,做好在建工程度汛安全。水利工程运行要特别关注软硬结合部、穿坝(堤)建筑物、机电、闸门等金属结构以及可能影响工程运行的风险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强化病险水库、震损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必要时降低水位运行或空库运行,确保运行安全。要抓好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重大工程安全运行,加密观测和巡检,确保工程安全和供水安全。危险化学品要强化存储、使用、废弃与处置等安全管理各环节安全风险辨识与防控。水文测验、勘测设计、水利风景区要做好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人员作业、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对重要河道、大中型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等防汛关键部位安全情况再排查,抓紧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严防强降雨期间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要紧盯重点场所,尤其是学校、幼儿园、宾馆、家属楼和办公区、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活动板房、彩钢房等临时性建筑,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要强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机关、重要水利设施的安全保卫,扎实做好水利反恐怖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加强值班值守,有针对性地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与有关预案的有效衔接。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加强对流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避险信息。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时刻保持紧急状态,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安全隐患排查期间,省水利厅将组织检查组,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进行重点抽查。淮委受水利部委托对我省在建工程、运行工程和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检查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紧急通知的部署、排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地各单位抓紧落实紧急通知要求,按照行动方案自查自纠,对照督导检查安排做好准备,迅速行动、务求实效、争取主动。

  附件:1.全省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方案

  2.水利工程建设问题清单

  3.水利工程运行问题清单

  4.防汛安全问题清单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全省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方案.doc

附件2 水利工程建设问题清单.docx

附件3 水利工程运行问题清单.docx

附件4 防汛安全问题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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