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单位: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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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工作安排部署,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转变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为“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厅党组书记刘正才、厅长孙运锋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审议立法草案,及时研究解决推进水利法治建设、依法治水管水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决策。凡是列入“三重一大”清单事项,严格遵守事前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和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工程规划方案、工程招投标和行政许可等信息1400余条。畅通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共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线索392条,按时办理率100%。发挥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13份,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起,代理诉讼出庭应诉16件。

  (三)加快推进立法,完善制度体系。完成了《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和《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制定立法调研任务,草案建议稿已经报送有关部门审定;完成了《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水利部分立法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了《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研究制定、修订了《河南省水利监督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重点领域行业监管配套制度、《河南省水利厅工作规则》等管理制度17件,强化法规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了涉水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厅党组理论中心组举办了三期集体法律学习,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干部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对170余名基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12·4”国家宪法日举行了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学法活动,“七五”普法计划圆满收官。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一)简政放权,助推高质量发展。调整省水利厅权责清单事项,下放省级审批权限4项;向郑州市、洛阳市和航空港区下放省级权限28项,主动谋划推出支持郑州市、洛阳市、郑州航空港区和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发展的改革举措,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二)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监管事项覆盖率达到88.24%;对安全生产、工程招投标、河道采砂、取用水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了121家企业涉嫌违规招投标问题;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15家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曝光。

  (三)全面推行网上政务,实化细化便企利民措施。重新全面梳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建立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梳理省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清单,实现“一网受理”“全省通办”,所有政务事项实现“零跑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35项65个业务办理项实现“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审批按时办结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100%;优化网络应用环境,所有资质、证照类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电子签章;全面推行区域评估,3项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优化水行政审批服务5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工作进入省直先进行列。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深入推进

  (一)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行业治理成效明显。“打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省范围内规模化盗采砂行为销声匿迹,重点地区零星偷采反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合法采砂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成效明显。深入推进行业乱象治理、行业清源行动。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边确界,完成了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管理范围划边定界工作;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排查治理“四乱”问题2165个,拆除整治涉水违建别墅202栋,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违法取用水、破坏水工程行为;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鹤壁市淇河保护条例》等一批涉水地方法规规章先后颁布实施,行业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迈出新步伐,水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合省司法厅全面梳理了水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层级,落实省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打好河湖执法三年行动收官战,全省共立案查处河湖违法案件1793件,结案率98.55%;开展汛前专项执法行动、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黄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重大水事违法行为79件;205件陈年积案提前实现清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一卷一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编印水行政处罚示范案卷,统一全省水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标准,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组织郑州市、安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对口结对帮扶,开展传帮带活动。

  2021年,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抓整改促提升,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以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水利发展高质量。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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