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
—— 滑县水利局局长 徐建立

发布单位:监督处

时间: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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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如何抓好安全生产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做了精辟论述。滑县水利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执法,进一步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滑县水利工作,谈一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强监管工作的一些想法和思路。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要带血的生产总值”。李克强总理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水利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滑县水利系统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目前我县水利系统的安全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强监管的制度、队伍和能力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部分水利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们要深入探索新时期水利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监管执法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业务股室的专业监管职能,提高安全监督股室的综合监管协调能力,形成强监管合力。在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印发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分级监管、上下联动、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相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水利部做好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为主要指标的水利安全状况评价,做到信息填报及时、完整、准确。

  二.落实全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2020年,我局在此项工作中,一是督导全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制定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建立完善了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和督导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二是推动全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督促全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逐条对照辨识管控危险源,精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定期上报危险源、隐患和事故信息。

  三是大力推进全县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积极开展标准化评审工作。研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3年创建计划,积极开展标准化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多类型达标标准,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机制。

  三.切实抓好三个重点领域安全整治

  (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紧紧围绕安全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切实提升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含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等不健全;维修检修时有限空间作业失控;不按规定蓄水等。

  (三)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水利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

  四.完善水利安全监督执法体系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重点建立几项制度:一是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公平、公正执法。三是建立完善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在门户网站公开。四是建立健全水利执法抽查制度,确保执法效果。

  二是夯实执法基础。水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参加对本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全覆盖安全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明确企事业单位安全监管主体和“双随机”抽查数量比例,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0%。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和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提高执法效果。

  三是强化联合执法。要认真梳理本行业领域突出隐患问题,研究水利安全生产执法范围、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强化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纳入社会信用管理,进一步推动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贯培训

  2020年,我局一是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新法新规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督促落实行业6项监管职责、企业负责人10项职责、企业安全管理机构11项职责。组织开展好《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检查治理办法》的宣传贯彻。二是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具有特色的活动,利用公众号平台、微信、宣传栏等工具,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三是适时开展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在我县水利系统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和考核。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020年,在我县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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