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许准字〔2020〕第22号 关于对河南省五岳抽水蓄能电站4×250MW机组工程占用五岳水库农业灌溉水源补偿方案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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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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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河南省水利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豫水许准字〔2020〕第22号 |
许可类别:普通 |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南新华五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2MA3X54XF36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许可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许可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许可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任斌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数据来源单位:河南省水利厅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566C |
许可决定日期:2020-04-16 |
有效期自:2020-04-16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566C |
许可机关:河南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有效 |
数据更新时间:2020-04-16 |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19-4-3受理你单位《河南省五岳抽水蓄能电站4×250MW机组工程占用五岳水库农业灌溉水源补偿方案》,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