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20200137:2020年虞城县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虞城县水利局

时间: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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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0年虞城县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由虞扶贫组【202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整合资金,招标人为虞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20]036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0]074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虞城县店集、沙集、谷熟、稍岗、刘集、大杨集等二十三个乡镇的供水系统进行提升改造。

  2.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监理招标范围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水源井建设工程 控制价:1305300.00元

  第二标段:管材采购工程 控制价:2952700.00元

  第三标段:管材采购工程 控制价:2550000.00元

  第四标段:土建工程 控制价:6781700.00元

  第五标段:除氟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控制价:1463700.00元

  第六标段:除氟滤料维修更换工程 控制价:2598300.00元

  第七标段:消毒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控制价:1116800.00元

  第八标段: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 控制价:892800.00元

  第九标段:县级监控平台建设 控制价:3482800.00元

  第十标段:施工监理 控制价:最终施工费(含货物采购费)的1.5%

  2.4工期要求:

  施工标每标段 60日历天(具体见各标段招标文件要求)。监理标工期:同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第一、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二、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许可批件、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认证书等相关文件,且具有生产制造以上同类产品经验,业绩良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第五、六、七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所供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第八、九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商须是为所供设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监理标

  第十标段(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总监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4)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投标人提供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 ,附在投标文件内。

  备注:一、四标段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投标人提供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 ,附在投标文件内。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日期开始计算;

  3.4业绩要求:一、四标段投标企业须提供至少一份2016年1月1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4月3日8时00分至2020年4月23日9时00分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关于进一步优化取消投标报名环节等业务流程的公告通知,具体内容请详见交易中心2020年1月20日首页-通知公告。

  5、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及开标有关信息

  5.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 23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解密时间:时间为2020年4月 23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 23日11时00分 ,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递交,并确保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 4阶段)。

  5.5 注:本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内容详见商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 交纳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专区自行获取保证金帐号。

  6.3 交纳及到账时间:2020年4月3日9:00至2020年4月22日17:00时截止。

  6.4 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登录后在项目报名页面按照页面提示自行获取保证金账户(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注: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6.5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 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电子投标保函实行全流程 自动化标准化封闭式在线办理,办理数据与交易服务平台实时交互共享,实现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 实时验证和电子数据确认。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2020 年 3 月 6 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水利局

  地 址:虞城县胜利路东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0-4112332

  监督单位:商丘市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1621

  地址:商丘市胜利路179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融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行署国际D座3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83717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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