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做好水利基建项目在建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利工程建设处

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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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水利(务)局,厅属有关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在建工程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加强在建工程工地疫情管控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有关建设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落实管控责任,督促辖属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堵、防、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参建人员生命安全。

  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施工现场管控,原则上实施封闭式管理,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工程项目,应对出入工地主要通道和施工运输车辆加强查验管理;要督促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对外来参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跟踪,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立即按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加强在岗人员管理,落实好疫情防控和施工管理,要求参建人员不得无故离开工地,确需要离开工地而又返回的,必须检测体温并记录在案;抓紧做好节后复工应对准备,对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参建人员,通知其暂不返岗;要建立工程参建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制度,每天早、晚对参建人员进行一次体温检测,筑牢疫情严密防线;要科学安排工作岗位,杜绝参建人员密切接触;要加强工地餐饮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切断疫情传播路径;要加强餐饮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以强有力的责任制保障施工安全。

  二、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工程参建人员身体状况和工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要加强信息报送管理,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疫情和其它突发事件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至

  联系电话:0371—65571218

  电子邮箱:tjsc@hns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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