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职能简介:

  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省水利厅(省移民办)。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监委负责。主要工作职责是:

  1.监督促进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宪法法律、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

  2.受理对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检举、控告。

  3.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调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负责审查调查被监督单位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

  4.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或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根据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情况,对被监督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5.受理被监督单位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以及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6.负责对纪检监察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7.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