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发布消息,2018年4月份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922起,5759人受到处理,399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5起,5人受到处理,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上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又通报了一起公款出国旅游典型问题:
辽宁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刘春忠借公务出访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2017年9月,刘春忠借公务出访加拿大期间,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借机游览观光;擅自增加出访地点,违规公款报销机票、住宿等费用合计9615.9元。2018年3月,刘春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对各类乱花公款行为的处分措施,公款出国旅游位列其中。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遵守《条例》,对这类行为说“不”。
位列“负面清单”的两类公款出国旅游典型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坚决杜绝公款出国旅游行为,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之责。因公出国,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