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17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政资〔2017〕60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经各县(市)、区提交申报材料,各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有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对达到技术评估要求的县(市)、区进行现场验收后,拟确定焦作沁阳市、焦作修武县、洛阳孟津县、三门峡义马市、许昌魏都区、许昌襄城县、开封通许县、安阳林州市、安阳汤阴县,9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现于公示。
公示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如有异议,可向省水利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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