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坚持三个统一
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单位:办公室

时间:201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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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市在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三个统一”,有力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健康开展。
  一、坚持督查工作与查办案件相统一。将查办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市治理办专门成立了由市纪委执法室、市水利局监察室四位同志组成的案件组,案件组与督查组一起开展工作,随时就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筛选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与当地纪委有关同志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初步核实后按市、县纪委职责分工进行查处。目前,已排查案件线索十余起,其中移交县(市)区纪委进一步立案调查的5起,收缴违纪资金42万余元。
  二、坚持个性纠正与共性整治相统一。安阳市在专项治理过程中,针对一些个性问题,要求逐项逐问题限期纠正整改,针对一些较为普遍、较为典型的共性问题,在加大处理力度的同时,积极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其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切实加强对涉水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发挥建设项目的作用。目前,市治理办以文件形式向农开办等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2条,要求其9月底前上报结果。
    三、坚持整改问题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统一。安阳市把整改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整改,一方面认真剖析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目前治理办已草拟机关监管制度5个,预计9月底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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