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深入推进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单位:办公室

时间: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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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高度重视,超前谋划。今年初,濮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阮金泉要求立足早干、快干、多干,提前谋划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要求把查办案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2月底,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纪检监察、水利、审计、财政等部门14名精干人员,成立了2个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查深究。以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等为重点,认真查找工程背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自今年专项检查开展以来,濮阳市已查处涉水案件11起,严肃查处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挪用中小河流专项治理工程项目资金、国家工作人员经商等违规违纪案件。目前,已对11名违规违纪人员给予了政纪处分,还有两起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三、着眼长远,建章立制。该市紧紧抓住水利改革发展这条主线,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原则、主要措施、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以求建立水利发展长效机制。一是规范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报大建小、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二是规范了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凡是国有资金投资超过50万元的水利项目,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着重解决了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三是强化了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中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按规定取得开工报告批准文件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四是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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