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单位:办公室

时间: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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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三门峡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谋划早、部署早、启动早,5月初在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率先启动,扎实开展,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领导直接参与,带头真抓实做。该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云为组长,市政府分管行政监察、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5月9日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三门峡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5月13日召开全市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动员工作视频会,市政府副市长王振清到会讲话,要求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组织纪检监察、水利等有关部门的主管领导赴商丘市学习考察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措施、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建立了投诉举报平台,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三门峡日报》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加强舆论宣传,在《三门峡日报》、《黄河视报》、三门峡电视台等刊发稿件7篇,《人民快报.廉政周刊》、大河网、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三门峡廉政网、西部在线等发布信息、手机短信3200余条,工作简报9期,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各部门积极主动融入的全方位、多角度治理氛围。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四个重点”。突出自查重点,以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等为主要环节,以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以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利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情况,水库工程及移民安置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管为重点。突出查案重点,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等以权谋私行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等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突出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把专项治理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强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时把专项治理形成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
  四是摸清项目底数,查准存在问题。市专项治理办抽调水利、财政、审计、国土等部门专业人员对该市2011—2012年期间水利资金投入和立项、在建、竣工的水利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澄清底数,建立台账。各县(市)区按照方案要求,6月20日前认真梳理自查,汇总统计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基数,共梳理水利项目335个,涉及资金9.7亿元。及时查找存在问题,边查边改,边整边促。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共排查发现资金方面问题8个、项目方面问题45个,目前正在整改纠正。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促进问题整改。转入重点检查阶段后,全市组成两个重点检查组,每个组负责4个县(市、区),由市纪委领导牵头带队,市财政、水利、审计、监理公司等部门业务骨干人员参加,采取驻点工作、账目审核、资料查阅、资金检查、现场核对等方式方法,按照“四个落实”、“五个到位”要求(人员、时间、任务、措施落实,领导、组织、方案、动员、职责到位)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对灵宝市和湖滨区2个县(区)的重点检查,共发现有关问题10 个,排查出案件线索7件,涉及违纪资金53.5万元,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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