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视频会议传达贯彻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单位: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时间: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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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省水利厅召开视频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次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水利系统下一阶段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李柳身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国栋副厅长,有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郑厅属重点项目建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项目建设的负责同志,有关科(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管项目法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陈润儿省长、许甘露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全省3起大气污染典型问题的问责情况和34起典型环境违法违规企业问题以及省纪委监察厅近期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问责情况。会议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深刻领会陈润儿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和许甘露副省长要求,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水利厅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工程施工与扬尘污染防治的关系,在加快工程建设的同时,持续抓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下一阶段全省水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继续开展明查暗访。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由厅领导带队的9个督导组和厅11个暗访组分片包干,继续开展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明查暗访工作。重点检查施工场地防治标准是否达到,防治措施是否到位,施工环境是否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抓好复工验收。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水利厅印发的停工工地复工验收管理办法,切实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做到达标合格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切实保障复工验收质量。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检查验收不认真和人为降低标准的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对未经验收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准复工,对擅自复工的坚决严肃查处。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大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纪问责力度,检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施工场地一经查实,将毫不手软,坚决对项目所在地市、县水利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水利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项目参建单位进行严厉处罚,确保全省水利施工场地扬尘得到持续有效控制,为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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