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州市水务局、商丘市水利局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布单位: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时间: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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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郑州市水务局、商丘市水利局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通报批评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

春节期间,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联合督导组按照《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发现个别水利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凸出,如郑州市中牟县贾鲁河综合治理第五标段,80%以上开挖土方无覆盖;商丘市民权县权县冬修水利工程二干渠清淤治理工程绵延十几公里,开挖施工作业面数十米宽,开挖出的松散黄土裸露堆积。现对郑州市水务局、商丘市水利局提出批评,通报全省,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要因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大多地处偏僻、远离市区,而抱有侥幸心理。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合督导组督导范围下一步向县城、乡镇和农村延伸,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持续推动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试行)》要求落实各项防尘措施,重点是停工工程,必须对裸露土方、物料等进行“百分之百”覆盖 ,确保停工工地不起尘、不扬尘。(4+6分段)

三、突出重点。春节已过,水利工程将迎来开工高峰,加之春季雨少风多易起扬尘,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施工场地扬尘监管,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各施工场地加大洒水频率,及时修补破损的覆盖网,不断巩固和扩大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四、及时整改。郑州市水务局、商丘市水利局务必抓紧组织整改,并于2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附整改后图片)报送厅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组(建设与管理处),省水利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若发现仍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省水利厅将提交地方人民政府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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