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明查暗访和督察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建设与管理处(安全监督处)

时间:201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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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水利(水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水利系统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根据厅领导指示,决定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明查暗访和督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明查暗访和督察活动对象为省政府明确的602个施工场地(详见附件1)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利建设工程。

二、活动时间

明查暗访和督察活动自2016年7月25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明查暗访活动,督察活动根据明查暗访情况适时开展。

三、活动方式

明查暗访活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其中暗访活动由厅属有关单位分片包干的进行(详见附件2),明查活动由厅建设处检查和厅督导组督导相结合。明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形式;暗访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现场、突出重点”的原则,使用视频影像录制工具,对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及时摄像、摄影,留存证据,认真填写暗访工作记录单(详见附件3),并报厅建设处备案。督察活动由厅督导组根据明查暗访情况适时开展。

四、活动内容

明查主要内容: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到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的“六个到位”,即:开工前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其中应包含资金、物资、人员等保障和配套措施),及时报项目法人审批,并作为开工、安全监督等备案工作的资料之一。项目法人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照批复的防治方案开展监控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暗访主要内容: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场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场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应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沙浆。

督察主要内容: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重视程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力,防治成效不明显的市县进行督察。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有关单位要

高度重视本次明查暗访和督察活动,做好宣传发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的要求,切实做好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要认真落实。各地可根据情况出台本地明查暗访的工作方案,明查暗访应留存视频和图像资料。厅督导组和厅属有关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明查暗访情况报厅建设处。

三要追究责任。对开展明查暗访和督察工作不重视、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省水利厅将对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必要时提请当地政府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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