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水务)局: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补充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39号)》的要求,为及时掌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决定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月报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信息周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报信息报送内容
1.生态水量调度工作情况(见附件1);
2.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工作情况(见附件2)。
二、月报信息报送内容
按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月报告提纲要求报送(见附件3)
三、报送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报送的及时、严谨、真实。
2.水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周报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电子文档报送至省水利厅联系人邮箱。信息月报于当月25日前,季报于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3.信息报送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迟报、瞒报、虚报、漏报的将追究其责任。
联 系 人:王敏
联系电话:0371-6557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