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时间: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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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务)局:
    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工作信息报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水利系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报送,全面掌握各地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提高水环境形势预判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及时加强指导,经研究,现就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报送提出如下要求:
    一、信息报送形式
    日常信息报送分为工作月报、季报,月报、季报要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月报(季报)提纲(附件1)规定的内容逐项总结,其中必须填报责任河段生态水量调度工作内容(附表)。
    重大工作措施和突发重大事件要以专报的形式及时报送。内容包括事件介绍、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下一步计划等。
    二、信息报送要求
    各地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责任领导和一名专职报送人员,并随4月份月报一并报送(附件2)。
    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月报于当月25日前报送,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季报于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报送,重大工作措施和突发重大事件专报应随时报送,以上所有报送的信息请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三、信息报送责任
    各地要切实组织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对报告不及时、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攻坚战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做好各种信息的管理建档工作,以供考核备查和工作参阅。
    各地上报的月报、季报、专报是反映当地水利系统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将作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 系 人:王敏
    联系电话:0371-65571166

                           2017年4月1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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