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4月份工作月报

发布单位:水政水资源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时间: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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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落实河湖生态水量调度工作
    在3月底印发《河南省生态水量闸坝联合调度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29条河流河段生态水量调度工作。一是督促15个责任市县,针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的责任河段逐河段制定生态水量调度实施方案;二是加强对有关重点河段生态调水的现场检查,先后对商丘市包河、大沙河和惠济河,新乡市、安阳市卫河,许昌市清潩河进行了现场督察核查;三是针对环保厅生态水量调度信息报送的要求,重新规范了各地月信息报送的内容与格式,进一步明确生态水量调度报送的内容和责任。四月份有关市县责任河段生态调水情况详见附表。
    2.认真做好控制用水总量有关工作
    继续推进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工作。4月份,针对长江委、黄委、淮委对我省初步评价成果审查指出的问题,组织全省18个省辖市的相关技术人员对各自地市和县域的基础资料进行整理、修改,并计划开展县级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技术大纲和相关表格已通过下发各地市。
    3.稳步推进用水效率控制有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高耗水行业节水管理。4月份制订了组织开展河南省境内火电、造纸行业企业用水效率现状调查评估工作计划,拟通过调查评估分析测算火电、造纸行业用水效率最低标准,提出河南省火电、造纸行业水效领跑者建设标准;二是组织开展了安阳、南阳、平顶山市及部分县节水管理机构的调研,为出台省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加价水费收取管理使用办法向一线工作人员征求意见;三是在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筛选用水单位,制订了《河南省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第一批)》,并印发《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建立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并纳入水资源监控系统平台进行监控管理;四是按照水利部下达我省2017年发展13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目标任务,组织召开了联席办公会议,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意见,将年度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市、县,细化到项目,制定了《河南省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即将印发全省;五是按照水利部等五部委要求,对“十三五”650万亩总体建设任务进行了初步分解,征求了各有关部门意见。4月22日-25日,在许昌组织了两期高效节水工作培训班,对全省146个县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安排部署了省级“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4.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下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消毒工作的通知》(豫水办农〔2017〕5 号),要求各地认真排查饮水水质情况,对不达标的水及时进行处理,达到饮用水标准。排查水厂水质消毒净化设备配备情况,根据水质情况配备完善水质消毒净化设备。加强水质消毒设备的运行管理技术指导与培训,确保消毒设备的连续、稳定、安全运行,有效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同时督促各地对未安装或使用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的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工程,采取水质净化和消毒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和消毒剂投放管理到位。对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万人规模以上的供水工程建立水质化验室,配备相关检验人员及仪器设备,做好日常水质检测工作。
    5.强化地下水压采工作
    按照水利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南水北调办等有关厅委办,组织编制了《河南省<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同时组织编制了2017年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计划,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6.组织开展了河湖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省水利厅成立了以副厅长杨大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全省河湖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入河排污口设置、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设项目、采砂管理、河道清障、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等,具体活动从4月1日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
    7.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我厅4月份组织开展了全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培训班,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水利系统相关工作人员70人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各地依法履职,一是要抓紧完成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工作,建立台账;二是要分类甄,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依法依规抓紧督促排污单位完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封堵、整治等处理意见;三是按照水利部2017年完成规模以上排污口监测率不低于60%的要求,督促各地抓紧明细监测任务、制定监测计划、落实监测经费,全面落实监督性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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