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劳动处

时间: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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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水利(水务)局,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先进模范的崇高精神,进一步激励各级水利单位和广大水利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务实担当,努力开创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事业新局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90号)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全国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水利系统处级以下(含处级)单位(部门)、基层单位。
    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国水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含处级)在职职工。
    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全国水利系统企业在职职工。
    (二)表彰名额
    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共表彰100个,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表彰220名。其中,分配给河南省的推荐名额: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11名,劳动模范1名。
    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推荐评选工作采取好中选优、差额推荐的方式,具体由各省辖市(直管县)水利(水务)局对照申报奖励项目评选条件推荐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1名(3项选1类上报)。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大力推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设,领导班子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职工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并在相关水利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在水利规划、水资源节约保护和调度、水利脱贫攻坚、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利科技研究及成果转化、水旱灾害防御等重大任务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于律己、不搞特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律严明、风清气正,近5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扎根基层,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3.勤勉尽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精通业务,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多年一贯表现优秀。
    4.在防洪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或紧急情况下,不畏艰难,奋不顾身,千方百计完成任务;顾全大局,团结治水,依法治水取得显著成绩。
    5.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推荐对象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干部职工,注重推荐在完成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县处级个人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的20%。2015年以来,在完成重大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因公殉职的水利系统干部,可以推荐。
    三、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1.按照推荐评选条件,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拟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水利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初步拟定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名单,经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议通过,向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进行初审。
    3.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后,确定正式推荐对象。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推荐对象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意见,在省级范围内组织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
省水利厅的推荐对象参照省辖市的要求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要求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正式推荐材料。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四、推荐评选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省水利厅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其内设处室可以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副厅级(含)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
    2.严格推荐标准,确保推荐质量。推荐评选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切实把政治意识强、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出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对拟推荐对象严把政治关、实绩关、身份关、廉洁关、形象关。其中,近5年内本单位干部职工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须经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
    3.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相应推荐名额。对于已受到表彰的人员和集体,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五、材料报送
    各省辖市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务必于2019年8月8日前报送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期视为弃权。
    请各参评单位认真准备单位(个人)基本情况、事迹材料(3000字),按要求填写《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本单位公示材料报样、推荐报告和参评人员2寸蓝底彩色照片6张等材料(以上均含电子版,电子表格电子版可以登录水利部网站下载)。
    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电子版发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一式5份,《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一式10份。
    联系人:徐国赞
    电  话: 0371 65571133
    邮  箱:xgz@hnsl.gov.cn 

                             2019年7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任免奖励处)

附件:1河南省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3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docx
      4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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