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劳动处

时间:201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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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人劳[2015]63号

厅机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要求,客观公正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135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5〕2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考核工作,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改进工作,现就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公务员、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按照厅考核领导小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
    各单位在考核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优秀等次的激励导向作用,要把考核工作与各单位目标管理完成情况、部门受表彰情况及平时考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起来,加强对优秀等次的使用和管理。
各厅属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
    (一)各厅属单位的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严格控制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年度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综合表彰的事业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本年度受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或受厅级综合表彰的单位、上一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17%以内。
    (二)按照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决策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评为优秀。
    (三)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按照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不得互相占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占用一般工作人员的优秀名额;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对擅自提高优秀比例的单位,将不予审核备案。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优秀比例由厅考核领导小组统筹分配。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各单位应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个人总结、综合评议、民主测评、审核、公示、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等程序组织实施。
    四、发挥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要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在教育、激励和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面的作用,创新管理,完善机制,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是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基本依据。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重要依据。
    五、有关考核政策的把握
    (一)机关公务员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附件3、附件4)。
    (二)挂职锻炼的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援疆干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扶贫工作队员的年度考核单独进行,优秀等次指标实行单列,不占单位人员基数。
    (三)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少于6人(含6人)的处室,可推荐1名优秀人选的建议,报厅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平衡确定。
    (四)6月30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参加当年的考核;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进行考核并评定等次,但不再述职。
    (五)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可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审查期间不确定考核等次。
    六、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厅属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审批(审批表见附件1),集中在2016年1月5日前完成,2016年1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处级干部的考核由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处级干部可提前撰写2015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2016年2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向厅考核领导小组上报备案。
    (二)上报材料。各单位需要上报厅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的材料为: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通过《河南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打印)各一式两份并上报考核数据电子版;优秀和不称职(不合格)人员的《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1、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doc

      2.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3.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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