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工作职责

发布单位:人事劳动处

时间:2015-02-28

点击数:


    1、组织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2、负责厅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管理工作;3、负责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厅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厅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业资格管理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培训考核和技能竞赛工作;5、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工作,负责水利社团管理有关工作;6、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和离退休费管理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7、组织指导厅直属单位“五险一金”和休假工作,负责水利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厅表彰奖励工作;8、拟订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9、负责厅机关和厅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