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劳动处

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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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和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精神,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遴选对象包括3个层次10类人才,共计划遴选200名左右。

  (一)中原学者(不超过10名)

  申报中原学者,应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1年以上;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57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均不含子课题))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5.国家级主要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等)获得者;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中原领军人才(130名左右)具体分为以下8类:

  1.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0名左右)

  申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科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河南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省外人员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五年以上(证件签发日期到受理申请当年12月31日满五年);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优势特色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5)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青年获得者等;

  (6)已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绩。2.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名左右)

  申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在河南省内注册,创办时间2年以上,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企业创办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3.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10名左右)

  申报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应为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包括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社会上具有较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够科学管理、锐意创新,在我省经济建设或现代产业发展中业绩卓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在所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连续3年以上;所在企业近3年来两次进入中国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所在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偷漏税、拖欠社保资金、职工工资等事件,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4.中原文化名家(10名左右)

  申报中原文化名家,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优先推荐。

  5.中原教学名师(30名左右)

  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遴选工作适当向青年教师和基层一线倾斜。其中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55%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占15%左右,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占30%左右。

  申报中原教学名师,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在教育领域和社会范围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师生群众公认。

  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高等学校:

  (1)申报教学名师的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教育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发表出版高质量教改教研论文或专著,自编、主编高质量特色教材,学生评价优秀。注重教学梯队建设。科学研究能力强,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2)申报教学名师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有效职业资格,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职业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

  (3)非现任校级领导、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中等职业学校: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经历,近5学年每学年至少为全日制在校生主讲一门课程且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

  (2)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主讲课程教学效果好,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要求,获得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课教学评选一等奖1次以上或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1次以上;具有终身学习意识,主动更新和改进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理论与职业技能,近5年来,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研究与应用,重视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卓有成效,为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的专业带头人等;面向社会实际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3)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校长除外);

  (4)非“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1)申报教学名师的中小学人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中小学及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2)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成效显著。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和全省优质课比赛一等奖,获省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和游戏活动比赛一等奖;

  (3)重视教学团队建设,每年指导和帮助5—10名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承担过市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任务;承担“国培计划”等教师培训工作;承担校本研修的培训指导工作;对全省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4)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校长除外);

  (5)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

  6.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10名左右)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条件中所列奖项、基金资助、称号、论文等均为通过基础研究获得):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3)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3),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4)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排名前3),或二等奖(排名前2),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或科技计划的主持人;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一区3篇以上或一区2篇且一、二区累计6篇以上),或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

  7.中原名医(10名左右)

  申报中原名医,应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主任医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对作出突出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7岁;学术造诣高深,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得到业内广泛认可;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并得到省内同行公认,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地位,对医学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医学界有较高声望;在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担任常委及以上重要学术职务或在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担任委员并在河南省医学会专科分会担任主任委员学术职务;在中华中医药学会中担任专科分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重要学术职务;在中华预防医学会担任专科分会常委及以上重要学术职务。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项目,并为前二名完成者;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名完成者;

  (3)国务院特殊津贴、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4)近5年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73、863、支撑计划)项目或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5)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杰出人才项目、杰出青年项目);

  (6)国家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技术负责人;

  (7)近3年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分以上;

  (8)其他为医疗卫生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人才。

  8.中原技能大师(10名左右)

  申报中原技能大师,应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遵纪守法,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绝招绝技,为业内普遍认可,并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鼓励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聚焦的12个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中原青年拔尖人才(60名左右)

  包括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40名左右,包括10名左右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20名左右)2类。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30名左右)

  申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4)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5)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10名左右)

  申报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2)具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科学道德;

  (3)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2018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术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或省级科研平台;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留学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20名左右)

  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2)学术水平较高,获得较高业务成就,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3)在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在同等条件下,入选省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研发费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具体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见各遴选平台网站:

  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

  河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nkjt.gov.cn

  河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

  河南省工信委网站:http://www.iitha.gov.cn

  河南省卫计委网站:http://www.hnwsjsw.gov.cn

  河南省科协网站:http://www.hast.net.cn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

  三、有关事项

  (一)此次遴选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牵头,在有关部门设立遴选平台,组织开展相关类别人才的申报遴选工作。

  (二)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一)中原学者遴选平台

       联系人:张延宏

  电 话:0371-65956235

  单 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开发处

  (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高松洁

  电 话:0371-86561295

  单 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开发处

  (三)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高洪涛

  电 话:0371-86231501

  单 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人才开发处

  (四)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胡建清

  电 话:0371-65509835

  单 位: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五)中原文化名家遴选平台

       联系人:刘安斌

  电 话:0371-65902457

  单 位: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六)中原教学名师遴选平台

       联系人:冯轩友

  电 话:0371-69691091

  单 位: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七)中原名医遴选平台

       联系人:赵娴

  电 话:0371-85961102

  单 位: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八)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遴选平台

  联系人:王攀

  电 话:0371-69690297

  单 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九)中原技能大师遴选平台

       联系人:王远

  电 话:0371-69690105

  单 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十)中原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平台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联系人:王静

  电 话:0371-65707757

  单 位: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人事部

  2.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联系人:王淑晖

  电 话:0371-69690115

  单 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联系人:刘安斌

  电 话:0371-65902457

  单 位: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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