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事劳动处

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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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人劳〔2017〕67号

厅属企事业单位、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将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从2017年10月份开始至12月结束。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材料10月31日前准备完毕,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

二、有关职称政策的调整

(一)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申报助理工程师:

1.取得相应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申报工程师:

1.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

1.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2.“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1.我省特级技师获得者;

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

(二)职业资格有关规定

在开展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考试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扩大考核认定范围,将一级注册计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3项职工资格纳入考核认定范围,具体请按豫职改办〔2017〕4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学历、专业等设置申报条件。

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

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三、申报职称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资格审查程序。申报高级职称由省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资格审查,高评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复核,省职改办进行抽查监督。申报中级职称由厅人事劳动处负责审查、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承办单位负责审查。

(二)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申报高级职称(一式3份),经审查合格后,高评会承办部门、资格审查部门、呈报单位各1份,申报中、初级职称(一式2份),经审查合格后,资格审查部门、呈报单位各1份。同时,接收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提交《资格审查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三)资格相关证书。申报人需提交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业务考试成绩有关证明等原件,并进行现场审验。

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4年的,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助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一步到位申报人员须提交原公务员身份、军队转业的证明材料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四)委托代评函,厅系统以外单位委托我厅工程、教师系列中初级评委会代评的人员,须提交单位组织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批准后可参加我厅中初级职称评审。

(五)资格审查时限。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于10月23日开始至11月6日结束。

四、报送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一)经审查、复核合格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资格审查的材料,相应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二)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申报高级职称:一式2份,相应高评会承办部门、厅人事处各1份,并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申报中、初级职称:一式1份。所有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申报材料采取由厅人事处统一分发编号,由呈报单位在材料袋上标注。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以下简称《保证书》,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保证书》申报人和用人单位需签字、盖章,申报高级一式3份,高评会承办部门、主管部门、呈报单位各1份。申报中级、初级一式2份,主管部门、呈报单位各1份。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申报高、中、初级职称均一式3份,单位人事部门、档案、个人各1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五)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申报高级职称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申报中初级职称一式25份,工程系列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全部参加答辩,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全员面试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六)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七)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省外或中央驻豫单位调入我厅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八)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按近5年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九)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十)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一)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申报高、中级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十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高级、中级评会承办部门接收材料原件的,不再提交复印件。

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十四)非公有制单位委托我厅中级评委会评审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聘用合同以及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单据等有效证明原件。

五、有关说明

(一)呈报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申报评审职称,不接收个人申报。

(二)规范专业技术职务名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2017年起,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

(三)申报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中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其他有关表格可以从“河南职称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比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六、有关要求

(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用人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申报人是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保证书》上签字。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负主要审查责任,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保证书》上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职〔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申报职数、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全面考核,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申报中级职称呈报单位需提交开展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报告1份。

(三)严格审核资格条件。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准确性。主管部门重点核准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资格条件。各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加强对申报资格的复核和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核查,做好评审材料受理和汇总工作,重点审查各项必备的形式要件,特别是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情况,《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与原件的一致性等,并对论文、著作检索页进行网上复核。对未经资格审查的、不属本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 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各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不予接收。

(六)申报工程系列、经济系列高级人员在评审期间需到相应系列高评会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厅人事处联系。

 

附件:1.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

 

 

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报送材料时间

报送材料地点

评审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审计

10.23—11.3

省审计厅人教处803室

11月中旬

袁松林

65648385

技校教师

10.23—11.3

省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3楼

(郑东新区平安大道、龙子湖

西路交汇处)

11月中旬

李  哲

69690108

中专教师

10.30—11.2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办公楼3005室(文化路与文劳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

11月中旬

田  方

王元杰

65769385

56003809

图书、艺术、文博、群文、民间艺人

10.23—10.31

河南博物院西配楼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8号

西配楼)

11月中下旬

王亚斐

69699722

63936973

档案

10.23—10.31

省档案局人教处209室

11月下旬

郎  斌

65903372

13838589656

会计(正副高)

11.10—11.25

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11月下旬

张  君

艾  捷

65808470

建设工程、注册类

考核认定高工

10.23—11.3

中储粮大厦三单元17楼1741室(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商务东五街交叉口)

11月下旬

孙孔鹤

郭文清

65320891

65321950

卫生

10.25-11.14

紫荆山宾馆2号楼4

11月下旬

程  媛

81676427

85961108

新闻、出版、

广电工程、播音

10.23—11.10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407、408室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号)

11月下旬

徐  冉

宁超峰

65887659

65887662

机械、电气

经济(正副高)

11.6—11.17

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1823室(郑东新区心怡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西北角)

12月上旬

赵向阳

韩  峰

86158688

69691627

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10.23—11.24

省科技发展研究所6楼阶梯教室

(政六街32号)

12月上旬

彭  涛

86590676

61175782

企业高级经济师

11.3012.6

省人社厅行政服务大厅

12月下旬

杨海涛

69690197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系列(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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