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全国人大调研组到洛阳调研
《水土保持法》贯彻执行及修订工作

发布单位:水土保持处

时间:20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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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至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带领全国人大调研组到洛阳,就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以及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黄建初、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赵伟等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建设情况,参观了龙门西山春华秋实水保生态园区,详细了解了洛阳市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对修订《水土保持法》的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洛阳市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始终把水土保持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来抓,每年投入各类水保建设资金近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目前,全市已累计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6000平方公里,占应治理面积的60%,其中治理小流域河流136条、修建塘堰坝等小型设施6万座,每年创造3亿元水保经济效益。该市实施了“城区四大森林公园战略”,每个公园占地3000亩以上;实施“一城一生态公园战略”,每个县城周边均大规模建设了1个万亩森林生态公园;“四大河流战略”,对流经城区的洛、伊、涧、瀍四条河流实施全方位的综合治理,水保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此外,该市还通过发展水保庭院经济、小流域特色旅游和种植水保经济林等措施,加快了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调研组对该市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洪虎强调,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土流失防治意识和法制观念;要积极探索建立水土保持投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水土流失治理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水保事业,全面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程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王新民、河南省水利厅副厅长谷来勋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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