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报送2007年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的通知

发布单位:机关党委

时间:2007-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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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
及报送2007年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的通知


厅直属各党委、总支、党支部:
    根据省委省直工委的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今年年底以前召开一次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2007年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情况及时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及时间安排
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和党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并对照党员干部自身思想和工作情况,谈学习十七大精神的认识和体会,提出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思路和具体措施。
  时间安排:  2007年12月底前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
   (一)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准确把握报告提出的新思维、新论断、新观点、新部署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完善思路、指导实践、破解难题上求实效。
   (二)要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收获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强大精神动力,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本单位的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党组织建设的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和制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创新活动方式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群众、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发展党员情况上报内容。发展党员的基本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考察和管理情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四、党费管理使用情况上报内容。按时按比例足额交纳和上交党费情况;党费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党费按规定使用情况等。
各级党组织将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要提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及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于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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