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召开2012年淮河流域大型灌区执法监察座谈会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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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上午,河南省淮河流域大型灌区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在郑召开。会议系统总结了我省2012年潍河流域大型灌区执法监察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驻厅纪检组长、厅治淮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组长郭永平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厅治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淮河流域7个省辖市水利(务)局、省直属3个大型灌区管理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参会会议。
    会议气氛活跃,各单位踊跃发言。在听取了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后,郭永平同志代表厅治淮工作领导小组发表三点意见。
    一是工作任务顺利完成。11月上旬,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治淮工程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研究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厅2012年淮河流域大型灌区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印发后,淮河流域各有关省辖市水利(务)局和省直属灌区主管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科学实施,按照方案要求和规定程序、规定步骤、规定时间,立足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成立组织、制定方案、组织自查,如期完成了自查和初步整改任务。12月3日至12月7日,省治淮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组建3个督查组,对部分大型灌区的执法监察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整体来看:淮河流域大型灌区总体上都能够落实各项基建规定,按照项目建设的程序如期完工。前期工作比较充分,项目实施方案都经过了审批。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也较规范,都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资金管理、进度管理和廉政建设制度,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了项目建设廉政合同。项目按要求完成了投资建设任务,没有发现大的违规违纪和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今年的淮河流域大型灌区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是顺利的、成效是明显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
    二是存在问题不容忽视。在组织执法监察方面:个别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督查;个别单位没有深入到项目一线,核对建管单位所报材料的真伪性、全面性。在工程项目方面:个别项目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施工图未进行审查,可研报告未见批复文件。2011年初第一批省抗旱应急项目,各单位特事特办,工程勘察设计未进行招标,未经主管部门批复;个别项目评标专家未从省水利厅或省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结果未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合同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年度工程结余资金未报批;工程价款结算、核算不规范,工程成本核算不准确;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个别项目单位工程验收未进行外观质量评定;年度工程总体验收不及时;没有安全教育记录;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齐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的记录没有或不全。
    三是抓好整改,持续提升。要持续做好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保证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厅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大型灌区主管单位适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巩固执法监察成果,确保督查效果。要持续坚持执法监察的体制机制。继续坚持当前执法监察工作的的领导体制。坚持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级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发挥各级治淮工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层实施、分级负责、自查与督导相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采取省厅业务指导、重点督查、跟踪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监察。要持续做好执法监察中的制度建设。加强对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纠正各种规避制度执行、选择执行的行为,保证法规制度的严肃性。认真查找项目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把制度建设贯彻执法监察工作的始终,坚持边检查、边纠正、边规范,使制度规定管得住、行得通、有实效。要持续形成监察合力。充分发挥各级水利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作用,与稽察、审计、行政监察等专门监督部门形成合力,健全工作衔接机制,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密切沟通,信息共享。要持续加强调查研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创新执法监察机制、提高执法监察效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权力公开运行和如何确保“四个安全”方面加大调查研究力度。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审批,加强建设管理、保证质量安全等方面加强研究。要提前谋划明年工作。要系统总结几年来开展执法监察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发扬优势,在总结中谋划;要采用不同方式,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选定执法监察重点;要把执法监察统筹纳入明年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要将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明确要求,确保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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