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省水利厅机关党委、省南水北调办机关党委、省水文局党委、厅属各单位纪检部门:
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豫纪驻水纪〔2017〕10号)规定,请各单位在1月12日前报送相关工作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省水利厅机关党委、省南水北调办机关党委、省水文局党委负责报送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本单位2017年度工作总结。
2、厅属各单位纪检部门负责报送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3、以上报告、总结报送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党委(纪委或支部)公章,径送厅办公楼111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ltjjz1118@126.com。
联系人:张丽霞 李铁峰
联系电话:65571108
2018年1月9日
按照《中共河南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豫纪驻水纪〔2017〕10号)规定,请各单位在1月12日前报送相关工作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省水利厅机关党委、省南水北调办机关党委、省水文局党委负责报送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本单位2017年度工作总结。
2、厅属各单位纪检部门负责报送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3、以上报告、总结报送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党委(纪委或支部)公章,径送厅办公楼111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sltjjz1118@126.com。
联系人:张丽霞 李铁峰
联系电话:65571108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