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简报(第十六期)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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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简报(第十六期)

许昌市水利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许昌市水利局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扎实推进,对70个水利工程项目(其中专项规划内水利工程项目46项)进行了自查和抽查,涉及设计变更24个,存在质量问题4个。目前,17个设计变更已经按照设计审批程序由许昌市水利局审批,7个重大设计变更已报省水利厅及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审批,4个涉及质量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自查工作受到省水利厅督查组的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召开各类会议进行部署和学习,成立了以局长张广田为组长,副局长赵忠义和局纪委书记沈培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许昌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指定了联络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结合省厅、市治工办的要求,结合该市水利系统的实际,制订下发了《许昌市水利工程建设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职责分工,专项治理的突出问题及责任科室,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从而保障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有序推进。

三是认真摸底。2008年以来新开工的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对自查工作的重点、范围、时间和方式进行了明确,并确定了自查标准,建立了自查工作台帐,确保自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强化督查。为确保工作质量,局专项治理工作主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县市水利局,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门检查,对重要水利工程进行抽查,促进了工作的落实。

五是实行定期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实际了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定期向市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局统计后及时向省水利厅上报,做到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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