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农村水利处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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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处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豫水建[2009]96号)文件要求,农水处对2008年以来立项下达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有关做法汇报如下:

一、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投资

2008年以来,国家共立项下达我省38个大型灌区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12.1174亿元,其中央投资7.115亿元。

投资在5000万元的大型灌区涉及鸭河口、南湾、三义寨、红旗渠等4个灌区,总投资2.58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55亿元。

二、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管理的做法

几年来,为了保证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和措施。

(一)做好前期规划、设计及项目申报工作

    我们根据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保障粮食安全、保持农村稳定、合理配置水资源、实现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依据水利部组织审查通过的38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规划,选择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灌区。每年从可研报告中选出效益突出的项目优先上报水利部与国家发改委审批。

(二)做好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

在项目实施前,我们要求各项目单位必须由具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年度实施方案。为节省灌区年度实施方案的审查、审批时间,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节水改造项目的灌区到现场进行项目方案的预审查、论证,在国家下达正式计划后,我们组织由厅总工室成员参加的专家组对修改上报的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对灌区年度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批。保证了年度实施方案设计合理,投资经济可行。

(三)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实行“四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为确保工程质量,我们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的要求建设,按照“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要求项目实施严格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员、监理内容、竣工验收等也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发改委、水利厅还多次派员到节水改造项目施工工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质量。有关项目区也都制定了严格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工程质量标准。

各项目单位按照批复的年度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管理,从而促使项目按照《重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序地开展。

(四)组织对工程建设的实体质量采取“突袭式检测”

200811月开始,省水利厅配备了专用设备和车辆,选派了专业检测人员,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开展了对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作。目前,“突检”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已经对多处灌区进行了检测,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了处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通报和处罚,对11家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计入了水利企业信用档案,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五)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及审计工作

为确保国家投资项目的严肃性和效益性,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及审计部门经常深入工程第一线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后及时责令有关部门改正,同时,我们严把工程竣工验收关。在工程竣工,项目实行财务审计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验收办法》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验收。验收时分为工程组、财务组、管理组,分别对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管理措施及改革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验收发现的资金不到位、技术、管理等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解决,严把工程项目的最后一道关。目前,我省灌区改造工程已经验收的工程中无不合格工程,也未发现严重违规违纪现象。

三、          本次专项治理我们采取的措施

一是重视本次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要求各省辖市水利局及省直灌区管理局对所涉及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法人负总责,按《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首先,我们要求各省辖市水利局农水科积极配合主管科室,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其次,我们针对近年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求项目法人认真整改,如前期勘测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变更过多问题,我们要求项目法人组织勘测设计单位在项目下达前即进行实施方案的详细设计,纠正设计变更过多问题。

三是与下年度的计划申报挂钩

按照各灌区在本次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的多少,直接与下年度的计划申报挂钩,以突出奖优惩劣的目的,以促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健康有序进行。

 

 

农村水利处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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