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规划计划处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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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处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交流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划计划处迅速行动,结合处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规划计划处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进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关于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安排, 规划计划处牵头负责水利工程规划、项目立项审查审批、投资计划管理等工作,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等5五项突出问题治理。规划计划处迅速行动,由处长何晓丹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明确了分工,强化了责任,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开展了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一是认真按照厅党组的要求,积极组织了全处干部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各项活动。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建立水利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体系;加强廉洁从政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深入剖析案件根源,揭示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使全处干部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组织全处同志积极参加全省水利系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全处干部的廉洁意识,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为推进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和谐氛围。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落实修订后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严格执纪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配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结合工作实际,处党支部配合厅纪检组监察室做好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和滥用职权的案件;做好项目前期、规划、计划、审批等重点工作中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办工作。

(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加强了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规划编制、投资下达、项目审批等管理工作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

(四)积极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

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改进服务方式和工作方式,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实现本处职能、作风和工作方式的“三个转变”。

(五)积极推进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本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落实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六)加强了行风建设

强化对全省水利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规划、审批、投资计划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河南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做法及采取的措施

(一)依法行政,强化了设计审批管理

坚持专家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河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规划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专家审查工作的通知》,搞好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设计审批工作质量

(二)继续完善水利行政审批制度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努力从源头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加强我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以豫水计[2009]15号文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为了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的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部分水利建设项目概算编制问题通报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以豫水计[2009]4244103号文对水利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及调整等方面向省辖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下发了文件,对概算编制及调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严格控制概算调整,维护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的法律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进行实施,确保国家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

(三)继续加强水利投资管理制度建设

按照厅党组的分工,配合有关处室修订和完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水利投资管理制度建设。

(四)建立健全水利规划专家咨询制度

实行水利重大项目决策、申报的规划依据审查,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咨询,然后上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强化了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刚性作用,增强重大项目决策的科学依据。总结项目决策、审批、建设实施的经验,提高科学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的漏洞。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围绕工程项目前期、投资计划、审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有效监督行政权力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健全并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认真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规划计划处负责牵头治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5个方面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各任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好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5项任务的责任。针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二是加强指导,搞好协作。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施分类指导,发挥整体效应,系统解决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合理安排,迅速落实,全力推进。

三是完善规划论证制度,提高规划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度,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开展规划后评估;依法批准的水利工程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四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立项审批前置条件监管,严格实施规划同意书审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项目分类、审批权限、报批程序等方面的工作衔接。

五是加大前期工作投入,积极推行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制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加强勘探测量工作,严格各设计阶段工程设计标准和等别,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勘测设计工作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加强概算编制管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重视前期工作中的土地移民问题,从规划布局、工程方案比选论证、建筑物用地控制标准等方面从严把关,优选工程占地少、经济合理的工程方案;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中央和省级项目以及申请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地方项目,一律不安排投资计划。

六是严格执行设计变更手续,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原审批单位审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550号),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确需调整概算的中央投资水利项目,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先安排进行审计,视审计情况再进行概算调整;严格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对未经审批的超概算、超计划的项目不下达预算,不支付资金。

七是督促检查地方落实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各地应明确地方配套投资责任主体,合理分摊配套投资比例,加大地方各级尤其是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对水利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采取控制审批新上项目、调减投资计划安排、申请财政厅扣减预算、调整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进行处罚,促使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规划计划处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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