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问题突出 作案隐蔽配偶情妇代收财物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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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呈现四个特点

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问题突出

作案隐蔽配偶情妇代收财物

来源:《法治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520日讯记者陈丽平周芬棉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介绍,从公布的20起典型案件来看,可以大致归纳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有四个特点。

第一,发案环节广泛。这些案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到建设施工、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再到最后竣工验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第二,涉案主体多样。既有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第三,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有的是直接收受财物,有的是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有的是本人收受,还有的是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有的是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有的收受的是现金、财物,还有的是收受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第四,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今天公布的20起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多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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