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讲、树、促”教育活动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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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报送“讲、树、促”教育活动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豫水讲组 [2009]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讲、树、促”教育活动工作总结和整改方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讲、树、促”教育活动总结工作。搞好总结是“讲、树、促”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于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总结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总结“讲、树、促”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各单位要根据省委确定的“讲、树、促”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厅党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特别是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大兴五种良好作风,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狠刹四股歪风等方面,认真总结“讲、树、促”教育活动活动中取得的成效,总结具有特色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地做好总结报送工作。各单位在总结工作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实事求是评价“讲、树、促”教育活动的过程和成效,肯定成绩的同时,要如实查找不足。把总结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深化认识、促进工作的过程,努力把“讲、树、促”教育活动取得的成功经验及时运用到推动水利发展事业中去,为推动民生水利、构建和谐水利和推动水利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四、切实加强对总结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单位要把总结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总结报告的起草,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研究把关。各单位要在73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及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落实方案报送厅“讲、树、促”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曹?P 靳峰  电话:65571559

??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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