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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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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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之二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增加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推动科学发展,根本目的就是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大课题。

能不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检验领导干部党性是否坚强、作风是否优良的首要标准。密切联系群众还是脱离群众,不仅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有了权力和地位之后,思想意识和感情也发生了变化。党的宗旨观念淡漠了,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淡化了,与老百姓疏远了。有的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坚持以人为本,甚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一些地方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有的存在不廉洁问题,违规建房、住房超标准、收受礼金购物卡、投资入股谋利等问题查而不止,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一些地方和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不是因为思想和感情上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

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要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增多的情况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认真解决各项民生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只要领导干部都能牢记党的宗旨,事事处处把人民放在心上,就能得到群众真心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就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万古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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