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贪心由一条领带“破门”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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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晏大彬忏悔录

    1962年9月我出生在重庆市巫山县福田镇距马村,1979年9月考进巫山师范,1993年9月调到巫山县交通局机关工作。1995年5月任巫山县路桥公司经理。1998年任巫山交通局副局长,兼路桥公司经理。2000年任巫山县长江大桥建设办公室主任,负责巫山长江大桥建设日常管理。2001年底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2003年任巫山县交通委书记、局长。刚刚挑起主持全局工作重担后身感压力很大,当时巫山交通在万州区内算是落后的,更不用说与重庆市的其他区县比了。基础设施落后、历史欠账、移民迁建、行业管理、长江大桥建设资金等件件烫手。我心明白,领导最需要的就是让我去改变这些。当时的工作最需要的是坚韧不拔、不畏艰难、艰苦奋斗的意志。从2001年至2004年每周我都要抽一个晚上守工程工程工地。平时在办公室很少有晚上10点前离开的。我也明白坐上这个位置,受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就应该这样,你不去做别人也会去做,甚至做得更好。党和人民给你的平台就是让你无私地为人民奉献.若用这些平台谋私利不可饶恕。但随着时间的椎移,自己逐渐放松了学习和世界现的改造,在工作、生活中不注意对自己的要求,享乐主义的思想不知不觉地产生,反映到生活方式的变化,吃穿要求的提高,拜金主义思想逐渐在我的身上全面显现出来,使我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

    一是放松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在学习上重视不够,经常以工作忙没时同当借口,这种态度使我日益懈怠,逐渐腐朽蜕化。
    1995年到路桥公司当经理后.怎样克服当前的困难,把公司发展壮大起来是我工作的重心。那段时间我逐渐忽视了学习的重要性,由于单位的人、财、物都由我掌控,有压力也有诱惑力,思维方式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拓展业务,壮大公司规模,我开始研究业务对象,投其所好,送礼物、送礼金,请他们娱乐。起初,只是做到让对方高兴,自己严格把握自己,在钱物上公私分明。随着有些内容的经常化,加之自己逐步淡化学习,丧失了警惕性,我的思想和观念也在不自觉中发生了变化。1996年秋,我与公司会计到金利来专卖店买了5条领带,每条350元人民币,在当时也算高消费了,后来送出了4条,还剩一条,我问会计怎么处理,他说你系上肯定效果好。你代表公司形象,外出活动又不少。一条领带算个啥,有的单位还专门有经费给领导“装备”,其实我心里也喜欢这条领带,只是让自己拿钱去买还舍不得,这样我就用了。以至后来在皮包、衬衣、其他礼品方面剩下来的也留着自用。慢慢地,自己也感觉这种事情正常了。这就是大错的开始。
    二是不平衡心态和拜金主义。我在路桥公司期间,公司由区县的一个三级道路桥梁企业升为二级道路桥粱专业企业,这种发展速度在当时全市也不是很多,这使我很自豪。但当我看到大多企业都有小轿车,企业法人代表的家庭条件比我家都要好很多,就连在我手下干过的几个包工头,我都比不了。这使我心里感到非常不平衡,我开始与人私底下做水泥、钢材生意,充实自己的腰包。后来公司其他人知道后效仿,我怕影响“军心”就停了下来。后来,我经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和办法法增加收入,比如从虚增工程成本拿了部分归己有,开始量不大,后来越来越多。有时我也告诫自己再不能这样了,在公司时我看到不少著名企业家为经济问题倒下的案例,分析了一下大多起因都是心理不平衡。我也暗暗劝诫自己有今天不容易,不要奢求。
    2000年我担任大桥建设办公室主任一职。由于平时学习不够,思想防线大堤出现了洞穴,开始接受别人送的2万、5万人民币。从内心讲我没想要,但是感觉3000万元的工程收2万元算不了什么。从此不知不觉开始贪图享受,生活讲排场.住星级酒店,进高档餐馆,穿名牌服装。我忘了我曾是农民的儿子,也忘了在我的家乡还有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的孩子。收受钱财的数目由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尤其在2006、2()07年收受了大量的钱物。为了这些钱我控制招投标各个环节。将地段的施工分给与我有金钱交易的队伍。有时我也想过向组织坦白,但想到罪行之大就不敢去想了,始终抱着有可能逃脱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但就是这种侥幸心理让我一错再错。
    两个月以来在市纪委专案组各位领导的帮助下,通过我对所犯各种错误和罪行的回忆,受贿金额之大连自己都不敢想,不知道是怎样走到今天的。如梦惊醒,当初有许多的不应该,有许多的不该做,正是这些许多的许多。将自己事业、自由、家庭一个一个地摧毁,甚至连生命也将为此付出代价。这些都是罪有应得。今天不是我害怕,不是惋惜,而是灵魂深处的忏悔,更多的是对不起组织和领导的培养,对不起家人的支持和期盼,对不起职工对我的希望。
    希望我的犯罪轨迹能让其他同志在为社会作贡献时少犯错误。但愿我的教训能警醒党员领导干部,希望大家慎交朋友,珍惜家庭,珍惜岗位,廉洁自律。
   

 

    背景资料:
    晏大彬,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从2001年至2008年初。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2008年8月1日,因犯受贿罪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全部赃款。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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