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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下大力气保稳定促和谐

发布单位:“三新”讨论活动办公室

时间:200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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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力气保稳定促和谐

--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解读

大河网讯   记者  王俊本 王大庆 屈 芳

  社会和谐,人人企盼。维护稳定,责任重大。

  徐光春书记在省委八届八次全会上讲话时指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是解放思想的重要领域,是加快中原崛起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体现了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通过解放思想,强化群众观、法治观和共建观,努力实现全面、动态和可持续的和谐稳定。”

  维护稳定是现阶段构建和谐中原的首要任务。没有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近年来,我省社会总体上呈现出安定祥和的新气象,据新近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全省公众安全感达到93.34%。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和谐社会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如一些党政领导干部重发展轻稳定的现象还存在,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法治理念还不强,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还不牢,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社会管理的方式还相对滞后,群体性上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依然存在。

  看待新问题,要用新观念;化解新矛盾,要有新举措。只有继续解放思想,才能适应新时代、新变化;只有不断创新理念、体制、手段和办法,才能正确有效地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快中原崛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人为本,筑牢坚实基础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徐光春书记指出:“要强化群众观,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筑牢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

  强化群众观,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

  群众的认同度、参与度、满意度,决定着和谐社会建设的广度、深度和进度。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决策、定政策、部署工作时,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人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利益作为第一原则、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强化群众观,就要坚持不懈地改善民生。

  改善民生、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基本前提和条件。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民生状况持续改善。

  省委、省政府连年来为民承诺办“十大实事”,受到群众的欢迎。来自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全省年均城镇新增就业120多万人,年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多万人,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50万人以上。全省城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居全国前10位以内。就在7月底,全省18个地级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年内参保居民将达600万人以上。

  但是,由于我省人口多、基础差、底子薄,民生问题在很长时间内仍然会是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问题,必须破除重经济轻社会、重生产轻生活的片面观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的关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郭庚茂在省委八届八次全会上讲话指出:“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以办好‘十大实事’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有关方面反馈信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今年“十大实事”进展顺利。下一步,要继续围绕就学、就业、就医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三就两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扎扎实实予以解决。

  强化群众观,就要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当前,我们已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与矛盾凸显相交织的关键时期,各方面的矛盾比较集中、相对突出,迫切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可资借鉴的先进典型:

  2005年初,义马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牵头的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原信访局的基础上组建了群众工作部。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义马市的创新理念与机制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已有15个建立了群众工作部。

  同年,渑池县在重大决策、项目建设、人事安排等工作中引入事前信访分析评估,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义马经验”和“渑池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影响。

  正在开展的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县级和基层的群众工作责任。从7月开始到年底,县委书记、县长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面对面接待群众。干部下访和县委书记接访活动,通过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与萌芽状态。

  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还面临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继续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不断在创新实践中予以解决。

  呼唤法治,构筑有力保障

  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没有法治,全面、动态和可持续的和谐与稳定就无从实现。强化法治观,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构筑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

  强化法治观,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法治理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破除长期以来“重人治轻法治”的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领导干部是关键。据不完全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500多场次。今年6月17日,我省举办了省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全省领导干部进一步自觉学法用法树立了榜样。

  强化法治观,要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加强司法执法队伍建设。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我省司法执法队伍的现状总体是好的,但仍有少数人在思想观念、执法方式上存在偏差,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必须从根本上牢固树立并始终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执法为民,就是要让群众满意。针对“涉法涉诉信访”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我省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创立“两查一访一满意”工作机制、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执行难问题,推动公正司法,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加强司法执法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必须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从今年2月开始,我省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并在全国政法机关率先开展了“执法巡视”。这种创新的巡视方法旨在加强对政法机关执法活动的巡视监督,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严格、公正、文明、和谐司法执法,还必须加大对政法队伍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其中违法违纪行为。省高级法院出台了《十条禁令》,省公安系统推出了“八查八看”,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要继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让人人能够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享受法律公正。

  强化法治观,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从1985年至今,我省已经实施了四个普法五年规划,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升。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除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五五”普法第一次增加了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加大农村基层普法力度,着力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为新形势下“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要抓住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因类施教”:促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促使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促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促使广大农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很多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现在我省正在开展的以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六进”活动,就是“五五”普法的新举措。

  根据“五五”普法目标,到2010年,全省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率将达总人口的70%以上。只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引导其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表达利益诉求,共建和谐社会。

  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

  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省工业化、城镇化的稳步推进,社会流动性加快,大量“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传统管理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新情况、新变化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对此,徐光春书记指出:“要强化共建观,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形成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强化共建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准确把握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正在发生的新变化,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强化共建观,必须认识到社会治安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决不仅仅是政法综治部门的事。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自治组织、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管理和群众自治、中介自律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格局,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形成社会和谐的强大合力。

  正视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河南在探索、在实践。

  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06~2010年),提出了从创建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系统,到创建平安县(市)区、平安市直至平安河南的细化目标,确保我省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0%以上,跨入全国平安建设先进行列。如今,从最基层每一个社会细胞切入的平安河南建设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为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筑牢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严格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省辖市基本建成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做到重心下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这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新形势下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有力举措。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是完善社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郑州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郑州市市区暂住人口登记办法”颁布后,由政府按照暂住人口500∶1的比例,统一招聘了一支2030人的暂住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其工资及“三金”由各区财政每年列支进行保障。市区99个派出所设立了登记站,399个社区和都市村庄设立了登记点,协管员依法入户采集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定期对协管员的暂住人口登记率、办证率、准确率、完整率、注销率和出租房屋备案率进行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改革大潮风起云涌,社会实践日新月异。作为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有关“平安河南”的新课题、新任务可谓层出不穷:如何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的管理?如何加强对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的管理?如何发挥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等等,都需要我们在解放思想中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和谐稳定关乎中原崛起大局。对社会稳定坚持“两面看”, 坚持“两手抓” 、“抓两头”,就必定能够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为我省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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