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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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水利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水组[2006]1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全省水利行业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水监[2006]4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考核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水纪[2006]20号),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巩固和扩大自查自纠成果,根据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豫治贿办[2007]5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回头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检查各项工作是否落实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目标,看一看经营者是否普遍受到了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是否得到了纠正,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是否有所增强;看一看水利行业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是否找到,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看一看对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是否及时移交,涉案人员有没有受到恰当处理;看一看是否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了改革完善的意见。
    二、对存在的问题严格进行整改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梳理前一段整改情况,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够好的问题,要强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抓好落实;对尚未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对自查自纠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并“补课”。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工作中查出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商业贿赂案件,对广大机关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继续敦促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人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三、扎实搞好工作总结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收集整理自查自纠工作材料,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对于如何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要探讨新思路、提出新措施。要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总结报告。报告总体内容要明晰,重点要突出,相关数据要详实(截至到2007年11月30日),问题分析要透彻,整体措施要具体(有关要求附后)。
    四、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严格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把关,围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难点、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意见,督促解决发现的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年底前就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附件:《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总结报告要求》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总结报告要求
        一、报告内容
        1、各地各单位及本系统纳入自查自纠的单位数量。
        2、自查自纠中收缴的不正当所得数额及上交国库情况。
        3、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数量、查处案件及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情况。
        4、对于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了哪些有效的纠正和防范措施;对于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了哪些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通过自查自纠,收到了哪些好的效果。
        6、自查自纠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7、自查自纠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8、对巩固自查自纠成果,拟采取哪些措施。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总结报告务于2007年12月10日前,书面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水利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yszhb@hns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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