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治贿办公室组织对水利
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根据省治贿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调研的通知》(豫治贿明电[2006]9号)精神,省水利厅治贿办公室于8月2日至8月10日,组织四个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集体座谈、实地查看、个别了解等形式,分别对信阳、漯河、驻马店,安阳、濮阳、新乡,南阳、平顶山、许昌,洛阳、三门峡等11个省辖市水利局和3个厅直属单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调研认为,水利系统各单位对此项工作思想重视、措施有力、行动迅速、稳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水利系统各级党(组)委重视,加强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深入开展了宣传发动和教育。二是摸清了全省水利系统企业、事业单位的数量,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企业规模等底数。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全省水利系统自查自纠工作稳妥推进。四是加强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五是建立了信息沟通网络,加强了专项治理工作的交流。
当前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同志认为治理商业贿赂是领导干部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一般干部职工关系不大,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因此,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在有些单位还没有完全形成。二是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眼下正值汛期,任务重、头绪多,认为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抓,使这项工作抓的不够紧,进度慢,成效不明显。另一方面,由于地方换届,新领导班子刚组建,又由于地方党委政府与水利厅在工作时间安排上存在不一致现象,影响了工作进度的完成。三是查找问题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挖的还不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全省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离完成任务时限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各级水利部门党(组)委要高度重视,努力完成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各项工作任务。一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和整改。协调各牵头单位加大对分管领域里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证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坚持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大审计查处力度,促进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成效。三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四要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治理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