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九)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0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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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水利局扎实开展
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南阳市水利局党委对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迅速在全市水利系统打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新局面,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对五年来1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的资金使用、招标投标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金额达2.9亿元,检查项目171项。检查其它水利建设资金2.65亿元。同时发放征求意见函250份。并对局属13个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7月份对全市采砂许可进行执法大检查,集中治理采砂市场。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用水户普查登记工作,逐级逐户建立用水户档案,模清水资源管理底数。

    二是坚持边查边改,建章立制。为从根本上杜绝和减少管理上的漏洞,结合实际情况,局党委研究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诸如《南阳市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南阳市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利资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请示报告制度》、《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研究制订《资源管理层级审批制度和执法收费及行政处罚层级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对机关财务审批、会议接待、车辆管理、国有资产等实行集中统一层次审批管理;对水利工程项目上报、下达、资金拔付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在管理、决策等环节上出现的纰漏和问题,建立了统分结合,层层相接,互相监督,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开展“阳光作业”,树立“水利人”的良好形象。清理核查了八十年代以来以水利局名义或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涉水文件,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取舍了审批项目,界定了审批职责,确定了审批的程序、审批条件和审批时限,并报市政府核准印发各有关单位。通过行政审批制定改革,市水利局共取消合并审批(审核)项目21个,下放15个,目前保留的18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中心。对审批项目实行“ 统进统出”、“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制度。按照全面、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涉水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项目、依据、程序、条件、时限、标准、主办科室等全部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服务承诺。凡到水利局办理审批事项,只需按规定将审批文件和必备的材料从水利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递入,即可按局承诺的审批(审核)期限到窗口领取审批(审核)结果,不需要再到水利局办理有关手续,也不需要与承办科室见面,减少了中间环节,简化了办理程序,方便了基层群众。近年来共受理各类审批96件,全部按此办结,没有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市政府、市服务中心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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