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水利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简报(四)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0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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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

    7月18日,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郭永平同志主持召开我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郭永平同志简要回顾了前一阶段专项治理工作: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进展顺利。
    为切实加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细致分工,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由人事劳动处牵头负责;政府采购领域和国有农村水电及电网资产转让由财务处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领域由建设与管理处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域由农村水利处牵头负责;水资源开发领域、水能资源使用权出让由水政水资源处牵头负责;河道采砂许可由省防汛抗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且明确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分管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的统计及建章立制工作等。
    对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郭永平同志指出: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措施;三是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四是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五是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最后强调,各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力推进河南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顺利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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