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商业贿赂的行为要点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0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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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的行为要点

   (一)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 
   (二)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 
   (三)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 
   (四)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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