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

“为官不为”病因探析(二)

发布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专员办公室

时间: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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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而不为谁之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龚洋浩 贺晓鹏 唐轶康


    4月25日至5月12日,人民论坛网联合多家媒体,对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近9000名接受问卷调查人员中,15.7%的受访者认为“为官不为”是“由于遇到职务晋升‘天花板’、抱怨多干多错”等。 
    应该说,这种情况易催生“愤”而不为心理。但是,倘若党员干部看到一些问题或者遇到一些挫折就“愤”而去做太平官、潇洒官,不贪不占也不干,长此以往,谈何务实,又遑论为民?! 
    1 “愤”而不为为哪般 
    无论何种职业,绝大多数从业者最初都是怀揣赤诚之心,抱着有所作为的梦想来的。然而,一些原本表现优秀的党员干部在遭遇晋升困难、干事挫败后,却变成了易“愤”一族。
    这部分党员干部“愤”什么?他们“愤”的是论资排辈、违规提拔;“愤”的是跑官要官、优亲厚友;“愤”的是老实人“总”吃亏。 
    “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选拔任用干部,要看能否胜任岗位,不能只讲年头、论资历。眼下,有一些地方选拔任用干部,不是“以实绩论英雄、按贡献排座次、为发展配干部”,而是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把干部选拔变成了干部安排。只要年头够长,哪怕是下品庸才,照样升职。 
    还有一些地方选拔干部口口声声民主推荐、测评,实际还是“遵循上意、定向考核”;有的以地缘、学缘、血缘关系选拔和使用干部;有的提拔“圈内人”,排斥“圈外人”;有的以个人好恶和“是否听话”为标准选人。这些所谓的“潜规则”,导致那些有个性、有能力、有开拓精神的干部“靠边站”,真正实干、敢说敢做、刚正不阿的老实人吃了“哑巴”亏。 
    某县一位曾经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干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领导和同事说情他也很不给“面子”,结果在机关优化组合时因为票数低被“拿下”。后来,这位同志挂在嘴边的话就是“谁爱干谁干,反正我不干”,渐渐沦为机关易“愤”一族。 
    2014年6月,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经查,其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大肆卖官鬻爵。据悉,苏荣在江西期间,当地很多干部精力不在工作上,而是整天琢磨他喜欢啥。有的干部甚至信奉“与干出成绩、苦熬资历相比,送礼行贿显然更简单、更节省时间”,特别是看到业绩不如自己的人,因为和苏家拉上关系“平步青云”,便也开始走起了偏门。 
    显而易见,如果一个地方“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屡试不爽,“打招呼、递条子”屡见不鲜,“任人唯亲、唯钱”屡禁不绝,从政环境就会被污染,劣币就会驱逐良币,德才兼备的干部就不能脱颖而出。 
    2 尸位素餐危害大 
    现实中,一些干部在“有作为不如有关系的提拔快,能力强不如人缘好的提拔快,干活多不如资历老的提拔快”等心理驱使下,面对辛苦干事却不被认可或得不到提拔重用的状况,觉得受了委屈,将从政之初的为民之志抛却脑后,牢骚满腹、消极怠工,斤斤计较名利,心思和精力都用在了别处。 
    于是,开始热衷于纸上谈兵、坐而论道,工作叫得凶、抓得松,只喊口号、不讲实效,善于当演员、搞形式,毫无作为却百般掩饰,制造积极努力、风风火火的假象。 
    还有的不想干事、不能成事,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对不影响自身利益的事,往往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装聋作哑;有难度、有风险的事,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任务先推给他人,推不掉的就设法绕行,绕不过的就尽量拖延……看似天天都在忙,就是拉锯不见末,出工不出力。 
    或者图省事、守摊子、缺乏开拓意识,信奉“工作不尽全力,差不多即可;干事业不创一流,过得去就行”的人生“哲学”。整天精神状态不佳,生活热情不高,工作激情全无。总喜欢吃别人嚼过的馍,习惯用老办法、老套路、老框框办事,结果工作没特色、没新意、没突破,如同一盆“温吞水”。 
    如一些干部在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时,不根据群众的合理诉求去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就怕惹麻烦,能推就推,能躲就躲,导致一些小问题久拖不决,最终拖成大问题。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这些干部不以承担责任为荣,敷衍塞责;不以群众利益为重,明哲保身;不以团结合作为原则,不管闲事;不以开拓进取为目标,得过且过。错误的意识、混乱的状态、乖张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亵渎。 
    3 让“愤”而不为干部动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考察时曾强调,党员干部要“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深刻领会这一精神,把焦裕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忘初心、慎终如始是关键。 
    如果干部整天只盯着个人的荣辱得失,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揽功诿过、趋炎附势,就会因心理失衡而易“愤”,就会把事业当成儿戏,把担子撂在一边,把群众忘在脑后。 
    “党员干部只有把‘为谁工作、为谁尽责’这个课题回答好、解决好,把工作当事业干、把岗位当阵地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待工作,摆脱名利羁绊,才能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河南省舞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翟建鹏表示。 
    当然,“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不仅需要干部自身在摸爬滚打中历练累积,更需要有目的、有计划的一线锻炼培养。这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绝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之功。 
    同时,“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因此要把好干部及时选出来、合理用起来,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总结、查找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加以改进,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断完善,为干部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领导班子配备更加给力,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尤其是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从社会优秀人才中招录党政干部,为干部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 
    有专家建议,下一步,要在继续推行公推公选等好的制度基础上,更加注重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机制的创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荐举机制、测评机制、研究和决定机制,营造优良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带好队伍、管好队伍,保护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政策和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卖官鬻爵、跑官要官、任人唯亲等问题;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严重、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党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严肃问责。 
    只有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党员干部没想头,才能让会干事、真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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