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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在福建漳州市召开

发布单位: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时间:201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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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4日,全国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在福建漳州市召开。会议总结了上年度工作成绩和经验,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水利部水电局局长田中兴主持会议并讲话,水电局巡视员邢援越、副局长陈大勇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2年农村水电新增装机34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突破6500万千瓦,年发电量近2200亿千瓦时,农村水电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民生水电取得新进展。六个试点省份全面完成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成效明显成效;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全面启动;电气化建设进展顺利,小水电代燃料加快推进。截至2012年底,中央补助投资共安排电气化项目546个,投产183个,新增装机容量32万千瓦;安排小水电代燃料项目242个,已完成105个,投产代燃料装机21.2万千瓦,建成小水电代燃料乡48个、代燃料村1036个,解决了62万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面积220万亩。二是平安水电迈上新台阶。安全制度不断完善,在确保农村水电度汛安全和工程安全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和评审标准初稿,并开展了试评审工作,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全国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覆盖率已超过95%,初步实现从农村水电安全专项治理到全面监管的转变,农村水电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2012年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高峰年份分别下降了73%和85%。三是绿色水电开拓新领域。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全面启动,据初步统计,全国有近2000条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工作正在开展中。探索了绿色小水电评价,借鉴国际绿色水电认证和国内环境影响评价等做法,在浙江、河北和贵州省实地评价基础上,提出了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为开展绿色小水电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和谐水电开创新局面。农村水电立法持续推进,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推动农村水电立法,完成了《农村水电条例(征求意见稿)》水利系统征求意见工作;地方立法也在积极推进。基础工作得到加强,舆论宣传不断扩大。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全国共安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重点扶贫县农村水电项目410个,安排中央补助资金7.05亿元,占中央补助资金的近1/3。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工作,连续九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要求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特别是2013年明确指出,中央投资继续支持农村水电供电区电网改造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发改、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中央投资逐年增加,国家今年还将出台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案。我们要把握机遇,克服困难,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促进农村水电科学开发和可持续发展。

  会议明确,2013年农村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全面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集中连片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丰富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内容;以制度和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以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和绿色小水电建设为抓手,探索水能资源管理新途径;继续推进农村水电立法,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机构能力建设,推动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今年农村水电工作的重点,一是完善前期工作,严格建设管理,推进民生水电新发展。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平安水电新水平。三是做好规划编制,开展典型培育,开创绿色水电新局面。四是注重法规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实现和谐水电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找出差距,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信心,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夯实基础,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狠抓落实,保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推动农村水电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厅水电局(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做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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