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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 河畅其流——永春县绿色生态电站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单位: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

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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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县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晋江上游,境内河网密布,流域众多,主要流域有桃溪、湖洋溪、一都溪、坑仔口溪、岵山溪,全县水资源相对丰富,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8.2亿立方米,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12.3万千瓦,可供开发量11.9万千瓦。


        永春县水电开发较早,曾是全国小水电的一面红旗,也是全国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的策源地。至2014年底,全县共有水电站220座,装机容量11.4万千瓦,占可开发量96.1%。农村小水电是重要的民生水利基础设施和清洁可再生能源,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解决无电缺电人口用电,促进江河治理、生态改善、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水能资源开发程度高,开发早期存在流域综合规划滞后等历史局限,电站建设未能充分考虑河道生态用水和生态下泄流量,造成厂坝间河道减脱水,给河流生态和流域景观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永春县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快小水电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转型升级加快河流生态修复


        永春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从原来片面强调水资源充分利用到注重全面统筹资源、环境、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绿色水电建设总体要求,实施“节约、清洁、安全”能源发展战略,严格按照绿色小水电标准,以河流为单元,对已建电站通过升级改造,改造或增设无节制的泄流设施、生态机组等,保障小水电站厂坝间河道生态需水量,对全县重点的湖洋溪流域龙门滩三级、湖洋、龙山、垵口、龙门滩四级等五座电站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省环保局联网,将生态流量达标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厂坝间河流形态完好,生态保护植被恢复良好,景观协调美观,替代效应和减排效率突出,保证主要河道常年流水畅通。同时按园林设计要求,对厂区、库区进行规划绿化,电站树木郁郁葱葱,绿荫成林,常年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电站还大力支持周边村居、群众的公益事业,为电站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龙门滩三级电站被福建省绿化委员会评为“花园式电站”和“市级和谐企业”单位。


        在促进电站转型升级中,通过增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加强梯级优化调度,加大对河流的生态修复力度,采取社会得生态、河流得健康、百姓得实惠、电站得效益四位一体的有效举措,实现水电开发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赢。


        二、“一站一策”推进流域环境保护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提出对现有农村水电站实行“提升一批、整合一批、限制一批、退出一批”的工作思路,永春县按照流域环境保护的要求,“一站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因地制宜,对已建水电站实行“改造、退出、限制、调整”进行分类整治,推进绿色电站建设,保护流域环境。


        (一)改造增效扩容。做好全县电站基本情况、生态情况的调查,完成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全面核定工作,结合电站实际制定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整改方案,积极推进下泄流量监控装置的安装工作。以增效扩容为契机,实施增效扩容电站时同步建设放水设施,特别是“十三五”增效扩容项目的生态改造方案要出具审查审批意见,同步启动实施生态措施,推动水电站生态流量的落实,全县共有7条河流生态得到改善,12座电站增加装机容量2275千瓦,年可增加发电1738万千瓦时,有效增加清洁可再生电能供应,实现节能减排、消除安全隐患,促进惠农强农,达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统一。


        (二)退出评估补偿。积极探索效益低下、影响河流生态环境的老旧小水电站退出机制,做好调查摸底,启动评估退出回收工作,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经调查摸底,全县涉及拟退出水电站51座,装机容量4975千瓦。按照分年度、分流域、先易后难的原则,以桃溪流域为试点进行先行先试。对于影响生态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电站给予退出并拆除,根据电站装机容量、建设年限、发电量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测算,并给予补偿。目前已完成退出老旧水电站30座,装机容量4495千瓦,增加了35公里河道的生态流量,保障了河道流量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限制开发建设。按照《福建省水资源条例》规定,对新建以发电为主的水电开发,全面停止审批或核准新的水能开发项目,做到有禁必止。严格控制水电站技改项目,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将电站建设列为限制类产业,电站技改进一步限制。对于河流脱水段较长的装机容量3250千瓦的卿园电站,由发电运行转为季节性生态限制运行,保证河道生态流量,即在枯水季节的12月~2月期间停止发电,渠道引水仅保证2000多亩农田生产用水的灌溉需要。对于限制运行的卿园电站,根据其新的发电量和改造成本,重新确定上调上网电价,建立生态电价机制。


        (四)调整运行方式。对于有水库调节装机容量1300千瓦的五一、五二电站,通过水库科学调度蓄丰补枯,维持枯水期河流生态流量。即每年汛期在确保水库安全和农田灌溉的情况下通过控制发电进行蓄水调节,保证汛末水量充足,在枯水期可利用总水量600万m3以上,按每日发电下泄水量4万m3左右进行调配,保障枯水期河流生态流量。对实行调整运行方式的五一、五二电站,根据其新的发电量和改造成本,重新确定上调上网电价。


        永春县通过推进绿色发展,推动农村水电转型升级和生态改造,促进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县中小河流生态改善明显,小水电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在保护生态、促进节能减排、改善民生福祉、推动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发挥了更加积极作用,在走好生态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经济合理的小水电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共赢进行有益探索。


        三、推进绿色电站建设的实践思考


        (一)建设绿色电站就是要转变观念。推进绿色电站建设,要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过去强调水能的充分利用,转变为有限、有序、有偿开发水能资源;从过去强调发电功能,转变为更加重视发挥水电站工程的生态功能和环境效应;从过去注重经济效益,转变为更加重视地方发展和农民利益;从过去重视新建项目开发,转变为更加注重对原有电站的增效扩容改造和持续利用。通过挖潜改造,改善水生态,更好发挥农村水电站提供能源保障和节能减排的积极作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提升。


        (二)建设绿色电站就是要因地制宜。推进绿色电站建设,要摸清家底、明确目标、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分步实施。既要立足当前,在摸清本地小水电站基本情况、合规性情况和保障生态需水现状基础上,实施“一站一策”着力解决生态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按轻重缓急,分年度、分批次做好生态电站改造工作,重视完善政策和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全面推进,确保绿色电站建设取得实效。


        (三)建设绿色电站就是要流域整治。推进绿色电站建设,要按照流域水环境生态需求,实行梯级电站生态整合,推进最小生态流量泄放,保证下游河段不断流。对于河床式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对于引水式水电站,增设泄水通道;结合中小流域整治,在厂坝间建设生态堤坝,建设亲水性堤岸,改善河道水生态。要以开发规划为导向,采取梯级重组、坝址重选等方式,选择一批设施设备老化、资源利用效率低下、项目布局不合理的电站进行资源整合。要推动电站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科学运用水雨情信息,合理安排水电站发电计划,优化各梯级电站的调度,确保河道生态,发挥水能资源的综合效益。同时按照流域规划要求,在限制开发区,逐步淘汰拆除退出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电站。


        (四)建设绿色电站就是要规范创建。推进绿色电站建设,要严格按照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增效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和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等要求,从生态、社会、管理和经济等方面综合施策,开展绿色创建。要按照环评、水资源论证、取水申请批复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确定电站下泄生态需水量及下泄措施,实施补齐短板,严把质量控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建设绿色电站。


        (五)建设绿色电站就是要试点示范。推进绿色电站建设,要将绿色电站创建纳入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内容,纳入水利工作年度考核。要吃透绿色小水电发展政策,熟悉绿色小水电站创建程序和标准,优化和标准化创建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效率。要积极探索市场机制,实行水电生态电价、退出补偿机制、金融贷款贴息,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要通过试点示范,积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努力打造一批绿色小水电站教育基地,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形象展示电站生态需水保障、生态用水监测等设备设施及其成效,让老百姓真正理解、认同和支持绿色小水电发展。


        本文作者:兰伟龙(福建省水利厅),林春福、潘炳坤(福建省永春县水利局),发表于《中国水利》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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