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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单位:办公室

时间: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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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办〔2003〕26号《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向社会公众进行全文公示,详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
  建设项目地点:河南省济源市
  建设情况:河口村水库位于济源市克井镇境内,黄河一级支流沁河最后一段峡谷出口处。最大坝高122.5米,坝顶高程288.5米,设计防洪标准为500年一遇,校核标准为2000年一遇。水库总库容3.17亿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供水为主,兼顾灌溉、发电、改善河道基流等综合利用的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2010年3月,环境保护部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环审〔2010〕76 号),2011年4月,主体工程开工建设,2016年2月,环保部以环验函〔2016〕3号《关于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通过工程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2016年10月工程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配套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措施已同时投入使用,环评批复的其它前提性、支持性、依托性、保障性条件也已完成或兑现, 目前已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河口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建工;联系电话:0391-6719501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机构: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2-3092344;Email:xiaoxiao@hrc.gov.cn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00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已采取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的意见和看法;对环保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8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沁河河口村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docx

河南省河口村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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