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许准字〔2019〕第114号 关于对林州市自来水公司取水项目(第三水厂、西丰水厂)的审批
项目名称:林州市自来水公司取水项目(第三水厂、西丰水厂)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豫水许准字〔2019〕第114号 |
审批类别:普通 |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19-06-25受理你单位《林州市自来水公司取水项目(第三水厂、西丰水厂)》,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
行政许可人名称:林州市自来水公司 |
行政许可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41058117243178XF |
行政许可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许可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
行政许可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许可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志红 |
许可决定日期:2019-06-27 |
许可截止期: |
许可机关:河南省水利厅 |
许可状态:正常 |
地方编码:410000 |
数据更新时间戳:2019-06-27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