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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水许准字〔2016〕第105号 关于对新增S215南乐寺庄至清丰县城段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发布单位:行政服务大厅

时间: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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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增S215南乐寺庄至清丰县城段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豫水许准字〔2016〕第105号
审批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16-07-11受理你单位《新增S215南乐寺庄至清丰县城段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行政许可人名称:清丰县公路管理局、南乐县公路管理局
行政许可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41760507-2
行政许可人代码_3(工商登记码):
行政许可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许可人代码_5(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可决定日期:2016-11-23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河南省水利厅
许可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410000
数据更新时间戳:2016-11-2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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